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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晏晓英律师
晏晓英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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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晏晓英律师,十多年间共计为近千位委托人提供婚姻家庭类法律服务,其中包括数位影视明星, 众多上市公司、大公司股东、高管,大富豪等高净值人士。最快五个工作日拿到法院离婚调解书,争取到300多位子女的抚养权,为委托人争得房产800多套,总计争取财产近一亿,其中单案财产最高达4500多万。十多年间的从业历练,积累了大量的司法人脉资源,能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做好与办案部门的沟通并第一时间了解到案情进展。 能为委托人争取到更多的权益,使婚姻失败者重拾信心,开始新生活! >>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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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002室(福田法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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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如何认定男方生育权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文章来源:www.szdivorce.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1-26

       在离婚诉讼中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解读: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和国际惯例,妇女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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